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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據新華社石家莊1月20日電 1月20日上午9時,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石家莊“毒餃子”案作出一審判決並公開宣判,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呂月庭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:被告人呂月庭於1993年到河北省食品進出口(集團)天洋食品廠工作,至2007年一直為臨時工。為早日轉為合同工,提高工資、福利待遇,呂月庭決定用註射器向冷庫中的速凍餃子註射甲胺磷,試圖製造事端,引起廠方重視,藉機提出要求。2007年七八月間,呂月庭利用工作之便進入冷庫,用一支5毫升註射器向速凍餃子等產品中註射甲胺磷未遂;同年10月至12月間,呂月庭使用一支20毫升註射器,先後三次進入冷庫向多箱速凍餃子內註射甲胺磷。作案後,呂月庭將註射器拋棄於天洋食品廠同一收水井中。被註射甲胺磷的餃子銷往日本國千葉縣市川市、千葉縣千葉市、兵庫縣高砂市和我國承德市後,14人食用後中毒,其中13人身體受到不同程度損傷:1人重傷,6人輕傷,6人輕微傷。案發後,天洋食品廠全面停產。截至2010年1月28日,該廠產品召回運費、封存產品保管費等損失1543433.89元,封存產品超過保質期限損失2125396.40元,封存食品原材料超過保質期限損失1875677.31元。
  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呂月庭的行為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,且致人重傷、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,一審被判無期徒刑。  (原標題:工人給餃子註毒被判無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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