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石家莊7月8日電 見習記者周宵鵬記者馬競 為案件當事人說情的單位、組織、個人,將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披露。記者今天從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獲悉,該院近日試行執法辦案說情報告制度,以抵禦干擾辦案的說情風。
  說情報告制度規定,應當報告的“說情”包括有關單位、組織或個人向執法辦案人員或其他檢察人員打聽案件事實、證據認定及案件討論情況,以及其他尚未公開的案件情況和擬辦意見的;通過非正當途徑和方式為案件當事人開脫、減輕責任而向執法辦案人員或其他檢察人員說情、打招呼的,或施加壓力,干擾辦案,影響案件依法公正辦理的等9種情形。
  檢察人員涉及“說情”情況應當報告而未報告的,經查實後,責令其作出檢查或進行誡勉談話;情節嚴重的,給予紀律處分;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,依法依紀從重處理。
  (原標題:辦案遇9種打招呼須報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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